新民事訴訟法的小額訴訟程序
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這意味著小額訴訟程序在我國的正式確立,其對及時化解小額糾紛、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提高訴訟效率等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小額訴訟程序的確立背景及立法經過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公民的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其對司法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從傳統的“厭訟”、“息訟”轉變為把“打官司”作為維護自身權利的一把利器。同時,民事案件量大幅增長,“案多人少”成為普遍矛盾,相對匱乏的司法資源無法滿足當今社會的司法需求。而對于大量標的額較小的簡單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有助于迅速解決糾紛,提高訴訟效率。為此,2009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該草案第三十五條規定: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六十一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標的額人民幣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這一規定在受到稱贊的同時也引發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質疑,認為對小額訴訟標的額實現全國“一刀切”的做法不甚合理。后來,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正式公布了新民事訴訟法。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了我國的小額訴訟程序,即: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至此,小額訴訟程序在我國正式確立。
二、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
第一,必須是簡單的民事案件。小額訴訟程序僅適用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
第二,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借鑒各國的立法經驗,我國也以案件標的額作為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立法機關考慮到我國目前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不均衡,城鄉之間、東西部地區之間仍存有差異,故而此次修改民事訴訟法并未采用全國“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以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作為參考。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1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為41799元,按30%計算,全國大多數省區市為12000多元。由此看來,此標準之確定較為科學合理。
小額訴訟程序的意義不僅在于可以解決某種特定類型的糾紛,還在于其為我們的司法改革提供了這樣一個思路,即通過訴訟程序制度的多元化,將案件分流,減輕普通程序的訴訟壓力,從而在普通程序中實現程序的公正,而通過小額訴訟程序或者其他程序得以提供訴訟效率,實現訴訟的效益化。但必須看到的是,盡管小額訴訟程序在我國已正式確立,但僅有一個法律條文的規定略顯粗糙,仍須通過立法和司法解釋進一步將其完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軍人離婚要部隊領導批準嗎
2020-12-14網貸下架造成逾期怎么辦
2020-12-25票據背書不連續怎么辦
2021-01-05離婚時的小孩撫養權怎么判
2020-12-26學生死在學校,學校有沒有責任
2020-11-10中介方沒有告知要擔責嗎
2021-02-12小產權房同開發商劍訂合同有效嗎
2020-12-16公房使用權糾紛可以起訴嗎
2021-01-06勞動合同變更協商不一致怎么辦
2021-01-14職工崗位調動的前提和程序是什么
2021-03-26培訓機構教師試用期工資標準
2021-01-22出境旅游保險種類有什么
2020-11-16三類新型人身保險產品須提示風險 監管加強
2021-01-18被車碰了該怎么理賠
2020-12-21交通事故發生后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0-11-26什么叫做保險中的責任限額
2020-12-05土地承包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2021-01-20農村承包荒山的優惠政策是什么
2020-12-03土地轉包合法嗎
2020-12-06房屋沒有門窗拆遷賠償嗎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