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節旅游糾紛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注意明顯過低的旅游費用
據介紹,近幾年,市二中院審理的旅游合同糾紛案件呈逐漸上升趨勢。發生糾紛的原因有的來自旅行社,也有的是旅游者自身。
首次是一些旅行社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旅行總社對下屬門市分部管理控制不夠,有些導游因利益驅動進行違規操作。如,有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團,但卻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其次是對酒店標準理解有歧義引發糾紛
在簽訂旅游合同過程中,有的旅行社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簽訂霸王條款或者使用模糊的詞語表述合同內容,對一些容易產生歧義的內容沒有給予充分釋明,為糾紛產生埋下隱患。
2、在旅游過程中安全保障義務
二、為避免春節旅游糾紛法官出行提示
市二中院提示,旅游者應盡量選擇有品牌、有知名度、口碑好的旅行社,不要只關注價格,更要重視服務質量,盡量選擇性價比高的旅行社。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了解一下旅游目的地的政治環境、法律規定、宗教、文化、風俗,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簽訂合同時對容易發生爭議的內容要作出具體、詳細的約定,如旅游費用包含的具體項目、發生糾紛爭議的解決方式,尤其是交通工具、食宿標準、行程安排、對導游的要求等都要盡量具體細化。旅游者應注意保存旅游合同及其他證據、憑證,以便發生糾紛時更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春節旅游糾紛,往往不僅僅只有旅游從業者的責任也有旅游者自身的責任。在春節旅游期間,我們特別要對旅游合同中明顯不合常理的規定提起警惕,對旅游社應承擔的義務也要進行清楚的了解,當旅游社不履行其義務而致旅游者權利受損時能夠有權利意識,去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旅游合同簽訂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個人旅游意外保險條款
?旅游合同中的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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