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雙方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離婚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對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愿。
二、離婚后女方不要撫養權可以嗎
女方提出離婚,但不要孩子撫養權。女方可以在離婚時和男方協議分割屬于兩位的共有財產和債務,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支付額度和支付辦法需要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解決,原則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
女方在離婚后有探視子女的權利,男方需要配合協助執行。
雙方當事人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彼此之間的血緣,而不是父母之間的婚姻關系,由此可見在父母離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如果家里由兩個未成年子女,一般情況下是一方各自撫養一個。但是在只有一個子女的家庭,就很容易出現爭議,要么雙方都想要直接撫養孩子,要么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謹慎對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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