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又復婚子女撫養權是怎樣的
離婚后復婚子女撫養權雙方共同撫養。
關于撫養權,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一般情況下應當歸母親撫養。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隨父親生活。
其次,二至十周歲的孩子,父母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后,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夫妻離婚后,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
(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孩子的撫養權是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解決的問題。父母離婚時,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改變,只是父母撫養子女的方式發生了變化:由父母雙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撫養變成一方作為子女的直接撫養方,另一方通過給付撫養費和行使探望權的方式行使其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所以父母復婚后,一方作為子女直接撫養方,另一方通過給付撫養費和行使探望權的方式行使其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的模式又變成雙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撫養的狀態,原離婚協議中關于撫養權的約定因為父母復婚而無效。
綜上所述,離婚后復婚子女撫養權雙方共同撫養,一般都是對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方面來考慮撫養權的分配,當然對于年齡較長的子女也會詢問他們的意見,或者兩歲以下的都會判給母親。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誰?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如何解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沒有簽勞動合同被辭退
2021-01-03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動遷怎么辦
2021-03-03店鋪轉讓交易沒有達成但是被別人收了款怎么辦
2020-11-24企業破產內退職工的補償金如何計算
2020-12-29治安拘留可以去探望嗎
2020-12-06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達逮捕證,逮捕的條件
2021-02-09贍養費能追溯嗎
2020-12-11中國保監會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2020-12-19私房公用行不通
2020-11-25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有哪些?
2020-11-30辭退發工資嗎
2021-02-28人身意外險多久生效
2021-01-29意外險的規定是怎么樣
2021-02-16怎樣簽訂房地產保險合同
2021-03-08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確定的方式是怎么樣的
2021-01-04保險受益權的喪失與保險合同的解除
2021-02-16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恢復是怎樣的
2020-11-12外資保險公司 未按照規定公告罰款多少
2021-01-19什么是保險受益人,保險受益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2020-12-21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呢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