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撫養權老公有傳染病會判給女方嗎?
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哺乳期后的子女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優先考慮的情形。
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夫妻雙方條件相同的,考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條件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協議輪流撫養。
未成年人除了歸父母一方直接撫養外,也可以考慮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
4、考慮子女意見。
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并非只要丈夫有傳染病撫養權就一定會判給女方,因為有的時候雖然男性有傳染病,但這種傳染病是可以控制的,而孩子的母親如果長期都是以以賣淫為生的話,類似于這種特殊情況也有可能會直接判給父親。一般這種狀況對女方爭取撫養權是有利的。
離婚撫養權怎么判定?
怎么打贏孩子的撫養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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