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現金財產如何界定
1、個人婚前財產中婚前取得的財產
不動產以及某些動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如:汽車、房產(房產證或備過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存折、公司股份,這些財產在資料上記載有明確日期,只要早于結婚證上的日期,就無需其它證據。
其它動產如珠寶、古玩、家電等,正規發票顯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證據。若沒有發票則需要其它證據證明,比如合同、支付憑證(最好是銀行轉賬憑據)、收據等,此時婚前有一定價值,它的證明效力明顯比合同、收據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財產在婚后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在婚后并非不會變化,例如:
(1)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來重新存入,就變成了婚后的存款;
(2)婚前的錢在婚后買了車;
(3)婚前的房產在婚后賣了;
(4)股市上不斷買賣股票、存取現金……
以上情況只要一方能證明婚后取得的財產是由婚前的財產轉變而來,仍然視為其婚前個人財產。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證據:
(1)舊存單復印件、取款及存款時銀行所有憑據(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個銀行同樣的金額)、新存單。
(2)婚前存單、取款憑據(取款總金額大于或等于汽車價格)、汽車發票。
(3)舊房產證復印件、房屋買賣合同、收據復印件、稅費繳納憑證、存款憑據(建議當日將全部房款存入銀行)。
(4)股市問題比較復雜,最簡單的辦法是只取不存,這樣確保在婚前開的賬戶內本金始終都是個人財產;如果要存入婚前財產,務必參照(1)、(3)保存證據;如果存入了,萬一發生爭議就很難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個人財產,炒虧了個人承擔,賺了的部分卻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在需要界定婚前現金財產的時候,最好是能夠委托給專業的律師來幫助界定,看看它到底是屬于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后的財產。在律霸網上有許多專業的律師,對于婚前現金財產界定的內容自己無法理解的時可以直接詢問他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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