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是否屬共同財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如果是婚后共同還款就是屬于的共同財產,要按照出資分配產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這個婚前按揭的房產是屬于再婚后雙方共同償還的話,那么對方也是可以擁有這個房子的產權的,如果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一個人在承擔這個房子的費用,對方就不需要獲得產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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