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查共同財產
法院一般不主動調查,一般都是誰主張誰舉證,除非: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第十六條?除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需要查共同財產,一般來說是由主張方進行自己申請的,法院一般不會主動的進行調查,如果對方申請了的話,那么鑒于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說有可能會涉及到雙方財產,都要被接受調查,這個需要看具體是什么案件,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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