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時要確定房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還是夫妻共同房產。所謂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結婚登記日為準)的房產或法律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房產。主要是指:一方結婚登記前已經取得取得全部產權或已經交付全部購房款的房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
所謂夫妻共同房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即從男女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為止。主要是指:婚后以雙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財產購買所得的房產;婚后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房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二、夫妻共有房產如何認定
如何認定夫妻共有房產呢?
1、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購買房子。
2、通常我國法律認為,房屋屬于誰的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上名字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
3、有兩種情況出現:第一種是: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子。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購買的房子,不管買房子的錢是誰出的錢,不管產權證是誰的名字,都認定為是夫妻共有財產。
4、明確這一點,就不會在婚姻財產權益處理時候,發生重大誤解。不少婚姻當中的弱勢群體,基于對對方的信任和喜愛,在買房子時候沒有考慮到這點。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處理最高額質權糾紛
2021-03-26定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三者之間的關系
2020-11-24訂婚了想退婚錢怎么辦
2021-03-15商業銀行從事不正當競爭怎么辦
2020-11-08頂樓人家漏雨樓頂維修費誰出
2020-12-12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2021-01-21派遣到其他公司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2020-11-15年假是按工齡算還是按入職日算
2021-03-06保險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05割去雙耳 4張保單曝自演血案真相
2021-03-07學生溜出校園被車撞身亡 “校方責任保險”應否理賠?
2021-02-03投保單與保險單不一致怎么辦
2021-01-13中國保監會有權處罰外資保險公司嗎
2020-11-11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仍需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嗎
2021-01-20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車輛停運損失
2020-12-0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什么內容
2021-03-12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2021-02-14如何認定保險責任
2020-12-09保險期間和保證領取年限
2020-12-07委托他人代理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