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的情形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當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權利、義務,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移轉給第三人。
(1)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在單務合同中,當事人或者僅承擔義務,或者僅享有權利,單務合同的移轉不是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轉;
(3)原合同出讓人必須與第三人達成移轉協議;
(4)合同承受必須經過對方當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當事人的一切債權債務關系由第三人承擔,原合同當事人脫離合同關系。
2、企業合并。企業合并包括一個企業或其一部分被另一個企業所吸收或幾個企業合并為一個新的企業。企業合并后,因合并而消滅的企業對第三人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合并企業承擔。
如果只是企業的一部分被其他企業吸收,則此企業債權債務關系由存續的企業部分與合并了部分該企業的企業,共同協商處理。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的情形,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行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嗎
2021-01-16掛靠在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嗎
2020-12-08對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糾紛應當采取何種方式解決
2021-02-12立約定金的作用有哪些
2021-01-11使用假的畢業證如何處罰
2021-01-04民事調解強制執行可以申訴嗎
2021-02-02附帶民事訴訟的先予執行
2021-01-31合同法關于單方終止合同的條件
2020-11-13超市摔倒壓倒小孩誰負責
2020-11-25單位未蓋章的競業限制協議效力
2021-03-09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材料有哪些
2021-03-23雇傭關系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2021-02-25可以投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嗎
2021-01-17私家車丟失了能否解除保險合同
2021-01-27保險合同到期按什么條款退款
2021-02-10保險合同變更的類型
2021-02-06從保險代理人處買到不存在的保險
2020-11-25損失補償原則有哪些
2021-01-30對保險經紀人的禁止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10為什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法確權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