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系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5、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天津二手房買賣程序有哪些
2020-11-27法院判決沒收個人財產怎樣執行
2020-12-16房屋贈與后可以撤銷贈與嗎
2020-12-09結婚有哪些正常收費
2021-03-08胎兒取得繼承權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09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2021-02-09房屋他項權證過了有效期的后果有什么
2020-12-23終止的勞動合同應保存多久
2021-01-20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條件
2020-12-31離職補償金沒給怎么辦
2020-12-27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應當考慮哪些事項
2021-01-31保險合同何時成立和生效
2021-03-084S店延遲交車怎么賠償
2020-12-30發生保險糾紛時應怎么辦
2021-02-02保險條款并非“霸王條款”
2020-12-18土地轉讓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哪些
2021-02-18拆遷補償過程中的隱形陷阱有哪些
2021-01-15在農村中,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22簽了安置補償協議還能維權么
2021-03-09租房未到期卻因拆遷房主被掃地出門,租客如何維權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