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夫妻財產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財產制度,它是將夫妻財產進行各種處理。
比如夫妻財產的歸屬、管理、收益使用和處分,也可用于夫妻債務清償,家庭生活的負擔等各個方面,即可用于夫妻婚姻關系終止時的清算與分割,也可以用于對外財產責任,是適用范圍很廣泛的財產制度。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及公證,夫妻財產的分配及其夫妻財產糾紛解析都是近年來人們所關注的焦點。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介紹的夫妻共同財產的主要內容及其相關法律知識?!痘橐龇ā分幸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等。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搶黃燈出現交通事故是全責嗎
2021-01-16欠條修改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2020-11-08商業銀行破產清算存款怎么辦
2020-12-10未約定授權期限合同不成立嗎
2020-11-14陰陽合同怎么補交稅
2021-02-21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2020-11-13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收入如何確認
2021-03-2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怎么處理?
2021-02-12合同到期可以調崗嗎
2020-12-01勞務外包的流程有哪些
2021-01-05教育金屬于哪種險種
2020-12-08投保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2020-12-26精打細算購買旅游意外險
2021-03-20保險理賠的車輛報廢標準是什么
2021-03-01企業財產險怎么計算賠償金額
2021-01-22北京可以注冊保險代理公司嗎
2021-02-07繳存保證金是什么意思
2020-11-13更換駕駛員報保險屬于騙保嗎
2020-12-02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22海上貨運保險利益案例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