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協議無效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征收補償條例理順了與拆遷有關的法律關系,然而,補償協議的性質在實踐中卻引發了爭議。條例第25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但條例沒有寫明提起的訴訟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實踐中就產生了一些爭議,有的地方作為行政案件受理,有的地方作為民事案件受理。現在面臨越來越多這種訴訟,從理論上加以澄清,實踐中加以明確,這是非常必要的。
一、到底是行政官司,還是民事官司
1、在新條例實施前,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屬于民事合同性質,發生糾紛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是很明確的。而在條例實施后,反而變得不明確了。
2、根據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訂立的補償協議,涉及協議一方當事人是政府部門,另一方當事人是被征收人,這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簽訂的協議,因此,作為行政合同走行政訴訟應當更符合協議的公益性質。
3、國務院法制辦的同志認為,單從文字上來理解,更多的是指民事訴訟。我們習慣上說民事訴訟的時候經常說‘訴訟’,需要說清楚的時候說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按照這個道理來講,指的是民事訴訟比較符合我們一貫立法的邏輯。不過,他也承認,補償協議通常帶有公權性質,以民事訴訟來救濟,的確對老百姓不太有利。
實際上,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行政和民事兩種訴訟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對補償協議不服的以行政訴訟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時,房屋征收部門多以民事訴訟提起訴訟。
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川建議,可以由起訴方來自行選擇使用何種訴訟。
1、莫的建議:優先行政訴訟,不排除民事訴訟。為什么?民事訴訟在補償等問題上更充分一點,而行政訴訟的好處是舉證有利于某一方。把更多的選擇權留給訴訟參與人,假設我們通過司法解釋做出規范化選擇的話,應該考慮到有利于被征收人這樣一種傾向性來加以規定,同時也還要留下一定的空間。
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程-琥坦言:基于起訴人的不同而作為行政或者民事兩種不同性質的案件處理,這不僅涉及到法院內部的分工,還容易導致裁判標準的不統一,在實踐操作中也會產生混亂。
3、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應*年提出了一個解決路徑:建立民事、行政混合的審判庭,這個法庭既可辦民事案件,又可以辦行政案件,尤其是有交叉的案件都交給這個庭來審。
對于你提出的“拆遷安置協議無效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問題,律霸網小編已經整理出來了,目前拆遷安置協議無效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都有,但是這都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優先行政訴訟,不排除民事訴訟,有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最高法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規定
2021-02-16新三板上市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有哪些
2020-12-18因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2021-01-16債務人可以放棄遺產繼承嗎
2021-03-03什么情況不用贍養父親
2021-02-11防衛過當致人輕傷一般應負什么刑責
2021-01-23小區樓頂使用權歸屬誰
2021-03-16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2021-01-25工作中猝死怎么賠償
2021-02-28侵權行為會影響企業征信嗎
2020-11-25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是自己承擔嗎
2021-01-31合同約定復利計算利息到期不付可以要求支付嗎
2021-03-24購房定金可以退嗎,怎么才能要回購房定金
2021-01-20什么叫現房
2021-01-06光污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10九級工傷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嗎
2021-01-08裁減試用期員工也應支付經濟補償
2021-03-14外包勞務審計流程怎么進行
2021-01-21勞動糾紛發生后調解期限是多久
2021-03-11飛機延誤兩小時怎么賠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