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離婚是一件常見的問題,但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往往都會伴隨著孩子財產的問題出現。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不按時繳納生活費用,不履行撫養義務屢見不鮮。雙方由于子女的撫養費用問題而產生的矛盾也是常見。具體而言,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的撫養費用的時候一般是依照以下三點來進行說明的: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雙方父母的是負擔能力,三是當地實際的生活水平。撫養未成年兒童是每一個父母法定責任,任何不依法履行自己義務的父母,嚴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每一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其撫養費用的支付也會有所不同。根據司法解釋以及司法實踐來看,夫妻雙方在進行協議離婚之后,雙方根據以下的原則進行支付撫養費用:
1. 有固定收入情況的,撫養費用應當按照其每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進行支付,如果是兩個及兩個以上孩子的,可以適當的增加,但是增加的數額不能超過當事人的實際月收入的50%。
2. 沒有固定收入的情況,撫養費用的數額的計算應當按照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的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同時按照20%-30%進行扣除,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可以適當增加,但是不得超過當時的年收入的50%。
3. 除了上述兩種情況以外,在面對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的增加或者減少比例。比方說孩子的父親由于自己身體緣故收入不高,屬于特困戶,此時,對于其支付的撫養費用可以適量的減少。反之,如果夫妻中一方屬于高收入群體,孩子要進行出過留學時,可以適當的增加。
同時我國對于撫養費支付方式也有著明確的規定,一般是一次性給付,或者定期支付,特殊情況可以以物折抵(僅限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1、一次性的給付:這種給付方式是夫妻雙方根據自身的收入情況,以及孩子未來的培養支出情況,予以一次性的撫養費的支付。當代社會,對于很多人來說,沒有特別固定的工資,同時對于未來的生活沒有一定確定性,此時通過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可以保障孩子未來一定時間的生活,因而為大多數人和法院所接受。
2、定期支付:以每月或者每年一段的時間為單位,進行支付。這種支付方式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的調整以及個人收入的增加,子女自身發展的需要進行調整。因為為廣大的人所認可。
同時,一次性的給付和以物折抵都有一定的期限,以18周歲為界限進行計算。子女撫養費用發生效力之后,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生活情況,進行適當的增減。比方說原定的撫養費用已經不足以支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如:A城原來每月100元可以維持基本生活,十年以后孩子16歲時,此時1000元都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而顯然對于實際撫養一方來說是壓力是很大的,此時可以要求對方予以撫養金的增加。另外是孩子發生某些不可預計的事件,子女患病,上學等一系列的回請,此時實際的需要已經超過了原定的數額,可以要求對方追加撫養費用。
綜合而言,對于撫養數額的具體確認需要綜合的考慮父母雙方的實際收入,當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實際需要。而法庭在進行實際的司法審判過程中,也是從以上三點綜合考慮,進行判決的。
撫養費給付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自愿放棄孩子撫養權有效嗎?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如何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本案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有效的嗎
2021-03-17刑事罰金去哪里交
2020-12-12夫妻婚內借條的法律效力
2021-02-23房產證上會有抵押信息嗎
2020-12-10通過恐嚇業主承攬工程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
2021-03-16法律是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
2020-11-07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2020-11-29勞務派遣工合同期滿是否解聘
2020-12-21什么情況下勞務派遣單位不能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021-03-04宜昌市員工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1-20實習期自我評價
2021-03-07企業退休養老金相關規定是什么
2020-11-09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怎么辦
2020-12-11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后果怎樣的
2020-12-10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2021-01-20開車撞死人保險公司賠多少
2021-03-17失地保險一次性繳費標準
2021-01-03為什么會出現保險公司的賠款少于車禍事故實
2020-12-17被保險人精神失常自殺保險公司是否應免責
2020-11-11先理賠再治病拖垮癌癥病人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