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訴訟
形成事實婚姻的特征: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形成了事實婚姻,因雙方性格不合或其他原因的,雙方要求離婚的,該怎么辦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關系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同時,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此間,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對于事實婚姻如何離婚,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所謂的事實婚姻離婚,也就是說通過法院解除同居關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通過法院解除同居關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實婚姻存續期間涉及的財產分割問題和子女撫養問題。
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
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是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雙方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但如果結婚證丟失了,這協議離婚又該如何辦?解決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帶上身份證到發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后,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證。另一種方法是不需要補辦結婚證,直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若是訴訟離婚,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若是起訴的一方結婚證丟失,起訴的一方可先到原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找婚姻檔案或委托律師去民政局調取結婚檔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來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然后起訴離婚的一方拿著本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即可。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有小孩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訴訟”問題進行的解答,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就不存在婚姻關系,所以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如果雙方就同居期限的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有爭議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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