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房屋確實際是82年的,那么拆遷的單位按違章建筑進行補償是不合適的。
因為違章的建筑的認定是依據規劃的條例或規劃法,而我國第一部規劃的條例是84年的,規劃法是90年。也就是說,你的房屋的建設在規劃條例頒布之前,不違法。
因此,不能按違章的建筑處理,違章的建筑認定的法定的部門是規劃管理部門,你可以要求拆遷的單位提供規劃的管理部門的認定文書。
然后針對認定文書(如認定為違章建筑)提起行政訴訟,拆遷單位應視同正規房屋進行補償安置。但這里的問題是,你如何來證實房屋的建設年代,且這一證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建設部和最高法院的意見是對規劃法出臺前(90年)的房屋建議按正規房屋補償安置(可證實年限)。
建議你和單位協商,讓單位幫你共同處理此事,畢竟你的房屋是單位的,而且單位收你房費,已形成事實租賃關系。
以上,就是一些關于無證房屋拆遷補償的內容,希望您在面臨拆遷補償的有關問題時,我們的文章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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