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5月25日,四川峨邊黑竹溝景區管委會開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鄒-明罰款1000元,同時發出“追償通知”,要求其承擔景區墊付的6.3萬元搜救費用。這是黑竹溝景區開出的首張“追償通知”。同時,若追償成功,該事件有望成為中國搜救追償“第一例”。
驢友“失聯”只想“靜靜”搜救花費近30萬5月6日,鄒-明獨自一人進入四川峨邊黑竹溝景區,并關掉手機“失聯”。隨后景區和家屬組織了大規模搜救。
搜救規模到底有多大,小編整理了這次搜救的相關數據。
搜救隊伍共分兩支,一支是家屬自費雇請的,費用由家屬承擔;一支是景區組織的,費用由景區支付。據媒體報道,兩支隊伍共出動上千人次上山搜救。
直至5月21日,家屬花費了約20萬元,景區花費了6萬余元。
然而事件的主人公,“失聯”驢友鄒-明卻在拉薩被家人找到。這也就是為何搜救隊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卻始終沒有結果,因為其人根本就不在黑竹溝景區。那么從四川到西藏,這么遠的距離,這位驢友是怎么做到的?
原來這場“失聯”是早就策劃好的。鄒-明進入黑竹溝之后不久便乘車離開,扔掉了自己的手機卡,同時使用一張與其長相相似的他人身份證,并辦了新的銀行卡。
鄒-明被找到后,坦誠自己策劃這次“失聯”,是因為沒有幸福感,與父母存在溝通障礙,生活、身體、工作狀況都不好。同時表示自己想去學中醫,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
驢友遇險事故頻發每次都是政府和景區買單近幾年來,“營救驢友”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上演,尤其是在節假日期間。
而據統計,已發生的驢友救援事件中,有70%~80%的事發原因都源于遇險驢友專業知識缺乏和準備不足,不評估自己的能力,不學習相關的技能和知識,不充分了解所去地方的自然環境、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從而導致自己身陷險境的。
因此,幾乎是每次遇險事故發生后,社會各界在對遇險驢友擔心的同時,都會引發一場“驢友遇險,誰為救援埋單”、“救援是否浪費社會公共資源”的爭議。
小編整理了近年來幾起影響較大的搜救案例,發現每次搜救成本都高達萬元至十幾萬元,幾乎全部由政府和景區買單!
【法律解讀】
搜救費用到底應該由誰承擔?
旅游法規定游客應支付個人承擔的費用
明明是因為驢友自己的失誤而遇險被困,從而造成了高額的搜救費用,為何之前都未曾有過追償的案例?
歸根到底,一是沒有法律依據,二是違規成本較低。
在2013年旅游法出臺之前,我國對于搜救費用到底應該由誰承擔,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法律規定,公民遇險時,政府應該承擔救援義務。
而對于驢友違規進入景區等行為,大多數處罰依據自然保護區條例以及一些地方條例和景區管理條例等,罰款金額一般為幾百至幾千元。
2013年4月25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部法律首次對旅游者是否應承擔救援費用做出了規定。
因此,黑竹溝景區管委會向驢友追償搜救費,確是有法可依。同時,包括黑竹溝景區在內,很多景區也正在探索出臺有償救援制度,使救援更加規范化。
作為國內第一起救援后向被救援者追償的案例,如果追償成功,將在很大程度上對違規旅行者產生震懾作用。這意味著“任性”出游,不再是“無本生意”,驢友們冒險之前大概也會思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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