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技巧: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系后,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時間短,此時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于所交納的保費,此時,保單現金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就會得不償失。因此,較合理的做法是將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支付給投保人一半的保險費用。對于保險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因此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湯*泉律師咨詢熱線1891298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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