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19條明確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此可見,如果處于婚姻關系存繼期間,且對共同財產有特別的約定,那么應當根據(jù)約定來處分摸獎所得。如果夫妻對共同財產沒有約定,且處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那么購買彩票摸獎所得屬于“其他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類,當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由夫妻共同處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廖志豪律師?,?墨爾本莫納什大學商學碩士,法學學士;專掌民商事訴訟業(yè)務、刑事辯護工作、行政糾紛處理,現(xiàn)任數(shù)間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數(shù)間建筑工程公司法律代表,婦聯(lián)特聘專家組成員,找法網(wǎng)首席律師,華律網(wǎng)推薦律師;長期致力于法律知識專研及律師服務行業(yè);有過硬實務操作能力,實戰(zhàn)經驗豐富,精于談判調解;現(xiàn)系廣東浩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熟悉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草擬起訴狀等工作,文字功底深厚,熟練運用法律英語。 很榮幸當您需要知法循律時,進入到我的頁面,希望能為您排憂解惑,助您生活無憂! 一、刑事案件: ????涉及危險駕駛、職務侵占、故意傷害、合同詐騙、盜竊等案件。辦案過程中,積極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案卷、審查證據(jù)、監(jiān)督程序,盡最大努力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法庭辯護。刑事辯護是律師所有業(yè)務中風險較高的一項業(yè)務,對于律師的辦案程序和技巧要求很高。 二、合同類糾紛: ????涉及合同種類眾多,舉其要者:借貸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股權轉讓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勞動合同等,涉及財產保全、違約金的主張、談判調解、擔保追償、夫妻共同債務、合同解釋、訴訟主體的確定、出資查明、拍賣等法律
射幸合同有哪些
2021-02-15買商鋪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01-03租房合同一方免責是否有效
2021-03-09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對P2P平臺有哪些影響
2021-01-12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區(qū)別
2021-02-13父母離婚的對子女的撫育費如何給付
2021-02-18高速公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該怎么處理
2021-03-03合作關系是否可以有競業(yè)限制
2021-01-25同業(yè)拆借,拆入資金可以用于投資嗎
2021-01-19滿足什么條件才會注冊倉單
2021-02-02淺談醫(yī)療糾紛的防范
2020-12-24代理商合同特征有哪些
2021-03-06地役權合同模板舉例
2020-12-27個人轉讓住房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1-02-08經濟違法會被沒收住房嗎
2021-03-11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0-12-23試用期勞動合同怎么寫
2021-01-13勞動關系沒有終止仲裁時效有幾年
2020-12-18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的手續(xù)是怎樣的
2021-02-08飛機故障延誤賠償流程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