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和我老公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款是我母親支付(有借條),按揭還款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產權各占50%。離婚后,想把房子給未成年的兒子,暫由女方代管,房子要不要做產權變更?如果不做產權變更怎么樣才能保證我的合法權益?
南寧律師回答:
你好,按揭的房子不能變更,建議寫個協議,并公證。
追問:
你好,我們夫妻現在都不在房子所在地,在外地辦理公證可不可以?
回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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