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是什么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則》第101條后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睹裢ㄒ庖姟返?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籌劃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布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布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后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2、因被動采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的,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二、侵犯名譽權有哪些懲罰?
1、公開賠禮道歉,公開消除侵權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恢復名譽被侵權人也可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對公民的請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訴訟。根據《民法通則》第120條的規定,當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侵犯公民的名譽權的賠償。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是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90條的規定,受害人當名譽權受到侵犯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護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3.賠禮道歉。
4.賠償損失。
侮辱、誹謗算是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法律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不僅自然人享有名譽權,法人組織也是享有名譽權的。然而,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比如,通過虛構一些不真實的事實,污蔑對方公司,企圖以這樣一種行為損害其名譽,從而讓對方受損。
名譽權侵權訴訟期限是多久?
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是什么?
侵害名譽權賠償損失包括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等責任書我簽字了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2021-02-20農村田里燒草一般罰款多少
2020-11-17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3-21買地鐵房的注意事項
2020-12-07治安拘留十天可以保釋嗎
2021-01-11訴訟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1-01超市購物車需要1元才能用是否侵權
2021-02-09銀行抵押合同簽了會不放款嗎
2021-01-13主合同無效補充合同有效嗎
2021-03-22勞動合同訂立的程序規定
2021-03-23勞動訴訟的審理程序是什么
2021-01-09勞動糾紛中是否采取一裁終局
2020-12-15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什么意思
2020-11-10理賠程序如何處理
2020-11-29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多長
2021-03-25發生車禍該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2021-01-05保險法釋義第一百七十六條
2020-11-29保險未盡說明義務 事故后應理賠
2021-03-15弱體
2021-03-13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