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侵犯名譽權判幾年刑?
在侵權行為法中,侮辱、誹謗他人的,可以構成侵害名譽權。侮辱和誹謗是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兩種主要方式。在刑法中,侮辱、誹謗他人,可以分別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刑法》第246第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p>
以侮辱、誹謗形式侵害名譽權和侮辱罪、誹謗罪的區別在于:
(1)行為人的主觀方面的要件不同。在侵害名譽權中,不法行為人的主觀方面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即不法行為人過失損害他人名譽也可以構成侵害名譽權。在侵權賠償中,確定賠償范圍一般不考慮不法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即行為人主觀狀態一般不影響其責任范圍,只有在精神賠償中才考慮不法行為人的過錯類型和程度。而在侮辱罪、誹謗罪中,不法行為人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過失不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而且行為人主觀惡性的程度對量刑有圈套的影響,主觀惡性越大,被判處的刑罰就越重。
(2)侵害行為的情節不同。侵害行為的情節,即加害行為的性質、手段、方式和由此產生的結果。構成侮辱罪、誹謗罪要求加害行為情節嚴重。例如,在大街上強行脫掉婦女的衣服,故意捏造并散布他人收受了大量賄賂的虛假事實等。而構成侵害名譽權并不要求“情節嚴重”。
(3)危害后果的程度不同。侮辱罪、誹謗罪的危害后果較嚴重,對他人、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例如侮辱、誹謗他人的情節特別惡劣,致使受害人精神失常甚至忍受侮辱、誹謗而自殺等。侵害名譽權則不要求一定要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
一般而言,在構成侮辱罪、誹謗罪的同時,也構成侵害名譽權。但并非所有的以侮辱、誹謗方式侵害名譽權,都可以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其中只有不法行為人故意以惡劣的侮辱、誹謗行為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才可能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
名譽是對一個人非常東西。人人都有權利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權。如果他人侵犯自身的名譽權的話,一定要前往法院對其進行起訴,如果對方采用非常暴力的行為進行侮辱的話,那么就涉嫌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且還需進行罰款。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哪些?
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侵害名譽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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