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不執行撫養費怎么辦
當男方拒絕支付撫養費時,如果是由于經濟困難,可由物抵充撫養費,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二、撫養費數額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承擔方式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離婚案件中,相關的子女如女方撫養這類子女的,男方拒不支付這類撫養費時。相關的被撫養口和離婚案件中的女方,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相關的訴訟。保護這類女方的合法利益不受離婚案件的影響。
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2020年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撫養費給付期限是多久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給撫養費,撫養費必須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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