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時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子女成年后,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如下情況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
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離婚撫養權怎么確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三、撫養包括哪幾方面的內容?
包括四個方面:
1、精心關懷、照料子女、為子女營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條件和氛圍,確保子女的生命權、健康權、生存權;
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費用,為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提供經濟保障;
3、提供子女教育、學習費用,保證子女充分享受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為培養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質和生活技能創造條件;
4、言傳身教,身體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確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撫養與家庭教育有機統一起來。
綜上所述,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具有撫養義務,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子女成年后,原則上父母不再照顧,但是子女還在讀書或者沒有勞動能力無法獨立生活的,父母應該撫養。除了撫養外,父母還要盡到法定監護人的職責,不得以任何理由遺棄子女。
沒有撫養權有繼承權嗎?
離婚撫養權怎么判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動產質權實現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18長時間不能履行合同怎么辦
2021-01-21如何處理醫療糾紛,怎么收集醫療糾紛證據
2021-02-23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
2021-02-28委托人租房協議有效嗎
2020-12-15如何認定未履行贍養義務
2021-03-02賣方逾期交貨能雙倍要求返還定金嗎
2020-11-27訴訟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財產
2020-12-31貪污罪能否辦理取保候審
2020-12-22撫恤金就是工亡賠償嗎
2020-11-15法院可以封失業金賬戶嗎
2021-02-03老人遺產女兒能分嗎
2021-02-12房產確權訴訟要所有繼承人嗎
2021-01-28學生在學校摔斷胳膊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10置業顧問收客戶錢違法嗎
2020-11-24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相關法條
2020-12-27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15調崗的規定有哪些
2021-03-23經濟性裁員 如何才算合法
2021-03-21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