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和誹謗雖然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給當事人的名譽造成影響,但在法律制度當中侮辱和誹謗是不同的兩種罪名。大多數(shù)人都應該能從侮辱和誹謗的個別案例當中,通過行為人的某些表現(xiàn)形式來辨別侮辱和誹謗的,下面我們將從法律的角度上來剖析一下,侮辱和誹謗的區(qū)別主要是什么?
一、侮辱和誹謗的區(qū)別主要是什么?
侮辱罪在客觀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須是公然進行的,再次。侮辱必須是針對特定的目標和對象進行的。
誹謗罪在客觀方面首先要求行為人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其次則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實,即將所捏造的虛假的足以傷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虛假事實在社會上廣為傳播,使公眾廣為周知。再次,誹謗的對象也必須是特定的。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著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二、誹謗罪量刑期限是多久?
犯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一般情況下,本罪屬告訴的才處理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fā)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shù)厝罕姽珣嵉?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nèi)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zhì)越為惡劣。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guī)定,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綜上所述,侮辱和誹謗的區(qū)別主要在于兩者在客觀的表現(xiàn)方式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為行為人在侮辱受害者的時候,并不是通過虛構一些不存在的事實,而是可能當著受害者的面或者在公共場所直接對其進行言語上的暴力,這就是侮辱和誹謗的最重要的區(qū)別。誹謗是將一些聽上去就影響非常不好的但當事人確實沒有做過的事情,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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