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么變更監護權
(一)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二)申請變更監護人,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三)法官裁判變更。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
哪些情形可以變更監護權?
(一)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分別審理。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二)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如收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并無不利,又辦了合法收養手續的,認定收養關系成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得以收養未經其同意而主張收養關系無效。
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是父母,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如果不撫養是屬于犯法行為。哪怕是父母離婚,雙方還是有義務將孩子撫養到十八周歲。監護人不但要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還要保護好孩子的財產安全,監護人不得隨意處置孩子的財產。
什么是監護權,監護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怎么申請變更監護人,申請變更監護人的程序
變更監護人申請書范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多少年
2020-12-20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除斥期間
2020-12-05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偵查階段可以羈押多長時間
2021-03-10侵權糾紛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轄
2021-02-22什么案件適合一審終審
2020-12-23放棄房屋所有權如何辦理
2020-12-19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流程
2020-12-19集資房再上市要滿足五年嗎
2020-12-31武漢購房政策有什么
2020-12-07意外傷害險理賠流程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15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后應當提供的證據是什么
2021-01-18“三個期限”避免保險合同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1保單受益人變更有講究
2021-03-17商業保險已賠償侵權人還需要賠償嗎
2020-12-06企業倒閉了保險怎么辦
2021-03-08意外保險理賠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2020-12-25無責免賠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21保險理賠需要哪些流程,保險理賠的原則有哪些
2020-12-05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適用什么程序
2020-11-12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及其概念是什么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