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監護人的申請書如何書寫?
申請人:楊XX,女,漢族,1963年1月11日出生,云南巍山縣人,無業,住某市大理鎮復興路XX號,身份證號XXXXXX,聯系電話135XXXXXXX。
被申請人:趙XX,男,漢族,1960年05月20日生,云南省某市人,某市大理鎮復興路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X。因患精神病現在大理州二院住院治療。
申請事項:
請求XXXX社區居委會同意申請人擔任趙XX的監護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系嫂子和小叔關系,被申請人趙XX長期患精神病,生活無法自理,原來有其父母及大哥、大嫂共同照看,后來,其父母先后去世,自1995年7 月9日起,趙XX由大哥和大嫂照看。2010年12月9日大哥去世。至此,趙XX的法定監護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已經全部去世,無配偶、無子女、也無其他近親屬作為監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可以擔任監護人。
為保護被監護人趙XX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方面合法權益,代理被監護人參加各種民事活動,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申請人楊XX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自愿擔任趙XX的監護人,特向XXXXXX居委會提出申請,請貴社區同意。理由如下:
一、被監護人趙XX處于監護權不明的狀態,急需指定監護人,明確監護職責,維護其合法權益。
趙XX的法定監護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已經全部去世,無配偶、無子女、也無其他近親屬作為監護人,急需明確監護人保護被監護人趙XX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方面合法權益,代理被監護人參加各種民事活動,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二、申請人楊XX申請擔任趙XX的監護人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申請人可以擔任趙利全的監護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申請人楊XX作為趙XX“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自愿擔任趙XX的監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楊XX應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
三、申請人楊XX在過去的15年間一直參與或單獨照看趙XX,對被監護人的情況非常熟悉,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監護關系。
1、從戶口簿可以看出,戶口簿登記的家庭成員一共五人,即公公、婆婆、小叔趙XX、申請人和丈夫。沒有妻兒的趙XX長期患精神病,期間都是全家四人共同照顧,共同監護。
2、申請人的丈夫趙X去世后第4天,即2010年12月13日,為加強對“五類”病人的監護管理,XXXX社區居委會指定我作為趙利全的監護人并與我簽訂了大理鎮森林防火期“五類”病人監護責任書,居委會指定上訴人為監護人符合民法通則第17條第(五)項的規定,也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
3、申請人手里掌握管理的大理鎮森林防火期“五類”病人監護責任書、大理鎮銀蒼社區“證明”、 趙XX住院期間的醫療費及生活費單據、家庭戶口本、趙XX的各類身份證件等證據,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在精神病人趙XX父母去世、無子女無配偶的情況下,作為其嫂子的申請人楊XX即為趙XX的實際監護人。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監護人趙XX處于監護權不明的狀態,急需指定監護人維護被監護人趙XX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楊XX作為趙XX“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在過去的15年間一直參與或單獨照看趙XX,對被監護人的情況非常熟悉,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監護關系,現自愿擔任趙XX的監護人。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申請,懇請XXXX社區居委會予以同意為盼。
此 呈
某市XXXX社區居委會
申請人:楊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指定程序
按照《民法總則》規定,其第三十一條至三十三條,有關組織即依法進入了為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監護人的階段,既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行使指定監護人的權力,又有義務根據所了解掌握的情況主動為當事人所涉及的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監護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決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為了確保未成年人和精神疾病患者能夠正常健康的生活和成長,國家也是規定了必須要有監護人進行監管和保護,同時也是規定了監護人的具體職責和義務,一般情況下監護人會由被監護人的父母和親屬來擔任,如果以上的人員都無法擔任監護人時,我們也可以指定監護人。
指定監護人證明格式
繼母或繼父是法定監護人嗎
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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