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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實際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他人誹謗的事情。有些人在遭受到誹謗時,可能并沒有及時處理,而行為人卻繼續誹謗受害人,導致受害人的生活情緒受到影響,那么誹謗罪已過兩年還能立案嗎?本文小編張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整理資料,希望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
一、誹謗罪已過兩年還能立案嗎
1、受人誹謗,二年后還可以起訴,但如果已經超過五年的,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2、對待犯罪,法律有規定相應的追訴時效期限,在追訴時效期限內追訴、起訴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追訴時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3、誹謗罪的最長刑期是三年,所以,追訴期限即為五年。超過五年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二、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a、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b、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c、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d.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為: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驅е卤缓θ俗詺⒌牡鹊惹闆r。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誹謗罪的證據類型:
口供、錄音、書面證據等等,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以上,就是關于誹謗罪證據收集及相關問題的簡要講述,在很多時候,誹謗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收集證據,針對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往往當事人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難題,證據的收集一般比較困難,摘你遇到類似的問題無法解決時,建議咨詢律霸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傷害。最大限度的保護自身。
通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受他人誹謗兩年仍可以立案,但是如果超過了五年就過了追訴時效期限,那么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誹謗罪的最長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所以追訴期限使五年。那么超過五年,就會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絡誹謗犯罪主體有怎樣的刑事責任
誹謗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誹謗罪起訴狀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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