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被起訴不賠償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向法律申請起訴,從而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這種情況可以采取強制執行的方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種。
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財物; 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支付遲延履行金; 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依據法院判決被告賠付的,監護人應當進行賠付;成年人無行為能力的,依據法院判決被告賠付的,監護人應當進行賠付;成年人擁有完全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不涉及監護人問題,法院法警可在司法判決下達后將被告收監的同時,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沒收、拍賣,用于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剩余款項財產應羈押封存,待被告刑滿釋放后予以返還。這里再說司法執行力。
一般情況下,如死刑犯,通常情況下法院判決都是刑事判決附帶民事賠償。主刑是死刑,附加刑是民事賠償。可是人都被判死刑了,民事賠償的執行就看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要求了。被害人家屬要求執行的,法院會出裁決書由法警執行,不要求執行的,法院也不是非得趕盡殺絕,畢竟被告也有家屬,人死了,財產再沒收了,這相當于殺了一個罪犯卻逼著他家人變成罪犯,不利于社會穩定和司法公正原則。問題涉及比較多,看你的具體情況。
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解決,監護人不賠償當事人金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強制賠償。如果當事人真正沒有能力進行賠償。法院進行延期確定賠償,直到賠償結束為止。賠償確定既然已經發布,當事人就必須履行法院規定的內容,不然就會獲得不履行的下一個罪責。
對方拒絕履行民事判決該怎么辦?
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具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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