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凈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
凈身出戶也有義務撫養孩子,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其人自身經濟條件,結合雙方協商的結果。
凈身出戶,是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說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
1、凈身出戶是指離婚時,一方不帶走任何財產。但這種行為,在中國的《婚姻法》里沒有依據。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存在爭議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這類協議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實踐而言,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謂的附條件的“凈身出戶協議”的。如一方提出離婚,則自愿凈身出戶。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既包括結婚自由又包括離婚自由。以協議的方式限制對方離婚自由,將放棄全部財產作為離婚的條件,本質就是限制了公民的離婚自由,是違法的。所以這種“凈身出戶協議”就是無效的。
2、 同時《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樣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離婚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
1、離婚協議要合法。
離婚協議不能想怎么寫就怎么寫,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否則就是無效的。例如,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自愿,對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及債務處理要寫明確;協議不允許對離婚附加期限條件,使離婚行為處于一種效力待定狀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如有的夫妻為了逃避債務而假離婚,使債權人合法權益的行使受到阻礙。對住房分配、離婚一方給生活困難的另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都要寫明白,且必須合法。
2、協議離婚時,當事人還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能為了盡快離婚或圖省心,而放棄自己在、子女撫養等問題上的權利,以免將來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有些人協議離婚后,馬上又反悔,無非兩個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時之氣,而協議離婚。雙方冷靜下來后,都想起對方的優點,仍相互關心,放不下對方,覺得當時辦離婚太草率。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不辦復婚登記就繼續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另外一種因素是因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債權、債務等問題未及時履行發生爭議,或者要求對子女撫養費進行變更,或因遺漏財產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發生爭議,此時,當事人必須到法院起訴。
撫養費這是我國婚姻法當中明確保護的孩子的權益,但是凈身出戶這并不是說法律上強制規定的,如果在約定凈身出戶的同時雙方都沒有在協議書當中提到撫養費的支付,其實,將來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通過法律的手段要求凈身出戶一方支付撫養費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凈身出戶這不代表著撫養孩子的這種義務也就隨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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