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包含事件中壞人受到受害者的責備,離婚以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的尺度涵蓋啥子內容,意識什么東西可能所有人也是很清楚。開口是替大家整理的無關我們原則的相關知識與內容與實際內涵,擁戴人人讀著信任。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能夠維持關心一切解決。
一、離婚以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的整體概括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準備離婚時,除了財產分割外,雙方爭議的焦點往往是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給付。在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確定之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多少撫養費呢?撫養費確定之后,未來物價上漲或者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經濟條件明顯改善,孩子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增加撫養費呢?根據司法案例,2016年8月,小明與小美因感情不和,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小美撫養,但是雙方在小明給付撫養費上發生爭執。小明的每月收入為8000元,小明表示自己將來還要再婚,家庭負擔會很重,最多只能負擔每月1000元的撫養費,小美則認為,養孩子的開銷很大,小明最少應當每月支付3000元,并且應當根據以后物價上漲的情況,增加女兒的撫養費。雙方為此起訴到法院。對于雙方主張,法院會支持哪一方呢?仙人球提示,法院通常會根據小明的收入情況,酌情判決小明每月支付1600元—2400元的撫養費。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當另行起訴。法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以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該怎樣實施
父母對子女承擔法定撫養義務,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應當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來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在父母一方有能力支付時,如果隨著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后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在本案例中,小明的每月總收入為8000元,按照20%—30%的比例,小明應當承擔的撫養費為1600元—2400元。如果未來物價上漲或者孩子因上學、看病發生支出的,孩子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法律小常識:離婚后一方以物價上漲為理由,要求增加撫養費,法院是否會支持?離婚后一方以物價上漲為理由,要求增加撫養費,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斷的標準主要有三個: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具有給付能力。只有滿足上述三個條件,法院才會支持增加給付撫養費。以房產折抵一次性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增加撫養費?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因此,離婚時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如果沒有經濟收入的,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來折抵撫養費。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房產折抵撫養費,則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一般不能再主張增加撫養費,除非房產折抵的撫養費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三、離婚以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的相關細則
夫妻雙方是否可以約定由撫養一方負擔全部撫養費?夫妻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法院不予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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