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有一些危險的物質,它可能會危及到人們的身體安全,所以這個時候必須要進行嚴格的檢測,否則的話很容易出現一些安全的事故,當然對于監護人員來說,他們履行的職責是非常沉重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檢修時監護人的職責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檢修時監護人的職責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1、監護人必須熟悉監護現場情況,確認現場所需警示標志擺放到位。
2、監護人必須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識,現場出現著火、人員受傷等意外時,要及時進行撲救和救護,并匯報車間,撥打應急電話。
3、監護人必須確認作業票證的期限、地點、任務、簽發等符合要求,并協助車間驗證施工作業人的資質和數量,了解作業人員情況,禁止無證人員進入現場從事檢修工作。
4、嚴格按照作業票證上的要求和其它檢維修施工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協助車間設置作業區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風險削減措施,準備現場所需消防設施、安全、氣防設施,所備設施必須完好。
5、檢查作業人員著裝、工具袋、通訊設施、各種安全、防護儀器、設施的佩戴使用情況。
6、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或削減風險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7、監督作業區域周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同時,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二、其他監護責任
8、受限空間作業還要同作業人員擬訂聯絡信號。
9、受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在作業結束時,必須確認作業人隨身攜帶物品與作業前一致,發現物品缺少,必須督促并協助作業人員找到缺失物品。
10、嚴格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機具擺放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要制止作業人員因施工私自占用裝置消防通道。
11、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監護現場,因故不得不離開時,必須匯報車間,停止作業,回收作業票,并確認所有作業人員前往安全區域。
12、對于強行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
13、作業結束時,要督促作業人員清理現場,防止現場遺留火種等危險、危害因素。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監護人員在檢修的時候,他應當履行的職責是比較多的,比如說對于強行違章作業的指令是有權利拒絕的,還有就是受限空間作業,需要相應的同業人員來擬定聯絡的信號,作業結束之后,還需要督促清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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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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