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是相對于未成年人還有一些精神方面存在一些問題的限制性行為能力人而言的,所以如果涉及到監護人的入學證明的,一般就是出現在幼兒園小學初中階段的,那么關于監護人入學證明的內容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監護人入學證明
(一)無監護條件證明現有我村***號村民****之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為:*************** 因其父母和爺爺奶奶長期在寧波務工,家鄉無人監護,為了履行父母監護職責,方便照顧孩子。擬在貴地其父母身邊就近入學,望予以安排,特此證明。此致敬禮 *****村村民委員會 *****年**月***日
(二)【篇一:入學證明】
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入讀于湛江師范學院人文學院,學號為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湛江師范學院人文學院
xxxx年9月8日
二、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
(1)法定監護人,
(2)指定監護人,
(3)遺囑監護人,
(4)委托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并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
(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并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1]
法律定義
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入學證明的內容規定是怎么樣的?監護人的入學證明的范文小編整理好了,關于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或者說是限制能力人來說具有監護保護義務,對于其生活起居要照顧,對于一些沒有辦法獨立完成的行為應該幫助一起完成等。
怎么申請變更監護人,申請變更監護人的程序
變更監護人申請書范本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章浩然律師,男,28歲,法學本科學歷, 現執業于湖南岳州律師事務所(湖南省優秀律師事務所)。訴訟類業務:曾處理過多起合同類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案件。法律顧問業務:曾為岳陽市南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岳陽市公安局、華能湖南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省煙草公司岳陽市公司、岳陽市湖濱街道辦、岳陽市岳陽樓區華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岳陽樓區普瑞緹醫療美容門診部等多家政府、企業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執業以來,一直堅持"先做人,再做事,然后再做律師"的服務理念,誠實守信、勤勉守則,竭力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行政處罰催繳通知書不執行會怎樣
2021-03-02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造成損失的該如何處理
2021-02-24哪些人可以向行政機關要求賠償
2021-01-18定金與保證金的區別有哪些
2021-03-10買房交了定金怎么寫收據
2021-03-05非直系親屬能贈予嗎
2021-01-07被性騷擾后跳樓自殺,性騷擾如何判刑
2021-01-14闖紅燈如何界定,誤闖紅燈怎么辦
2020-12-08購房要注意的知識有哪些
2021-01-13房地產中介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09申請解除競業限制方式
2021-03-20保險公司的形式有哪些
2020-12-03綜合意外險保障范圍是什么
2020-11-18酒后駕車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
2021-03-11意外傷害險理賠流程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15哪些情況產品質量責任險不負保險責任
2020-12-01加快發展出口產品責任險的對策
2021-01-02旅游保險要注意六個誤區是什么
2021-02-11保險合同的失效與復效是什么意思
2021-01-05學校平安保險理賠范圍是什么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