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的產生不僅是夫妻雙方的事,對于孩子來說監護人的問題是其成長的關鍵,法院判決的監護人的依據有時會根據居委會的指定,因此,對于離異家庭孩子的監護權的問題,指定監護人證明居委會會給出怎樣的證明格式呢?小編將結合相關知識為你解答。
指定監護人證明居委會會怎樣開出
監護人證明書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二、監護人證明書辦理
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后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征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審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
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應當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以下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者口頭通知了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系處理。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后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對于大部分離婚案件這類問題出現的頻率相對較少,但是對于一些特殊情況,上述的解決方案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權利,一旦自己的父母對于監護權的所有權有了爭議,居委會的意見就相當重要。
“有錢”是否代表一定能獲得子女的“監護權”
什么是監護權,監護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環境侵權人要承擔哪些損失和費用
2020-11-19怎么查看專利是否已經變更了專利權利人
2021-03-07公共場合強奸幼女坐幾年牢
2020-12-302020年浙江省各市消費者投訴協會電話及聯系地址是什么
2021-03-03定額發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2021-02-08填寫支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11主動退賠可以減刑嗎
2021-03-01房屋贈與合同用公證嗎
2021-03-24商業銀行破產給賠付嗎
2021-01-08賠償協議未按時間打款怎么辦
2021-02-25光污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10企業辭退員工需謹慎 違法辭退需賠償- 溫明律師
2020-12-27調崗到外地可以不同意嗎
2021-01-27飛機延誤一天賠償多少
2021-02-23哪些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2020-11-20如何認定保險合同的效力
2021-03-05未續簽合同怎么交保險
2021-01-28旅行者登車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1-03-14預收保險費還未出保險單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要理賠
2020-12-13職工每個月失業保險領多少錢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