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遇到拆遷,生產設備損耗怎么補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遇到拆遷時設備遭受損耗的,由雙方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十四條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設備、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二、遭遇拆遷糾紛該怎么解決
1、行政裁決
國務院令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后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復議,對復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4、補償協調裁決
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遇到拆遷時設備遭受損耗的,由雙方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法危害公共衛生罪表現形式有哪些
2021-03-21酒后駕車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處罰
2020-12-122020最新破產債權申報有哪些規則
2020-12-07房屋私下立字據有效嗎
2021-02-27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2021-01-21廠里集資房什么意思
2020-12-20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有哪些?
2020-11-30調崗時間法律有規定嗎
2020-12-15定期和終身壽險有什么區別
2020-11-14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規定是什么
2021-01-31飛機延誤險可以賠償嗎
2021-03-14父母可以給成年子女購買死亡險嗎
2021-01-10異議代簽名保險公司是否要賠
2021-01-28保險合同是怎樣解除的
2020-11-25保險法的修改與保險合同格式條款
2021-02-10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如何辦理投保手續
2021-01-28什么是比例賠付
2021-03-10對初步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2020-12-30國家土地流轉政策是怎樣的
2021-02-20拆遷獎勵費一般能拿多少錢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