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小孩想分小孩算的 ,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沒有結婚證生孩子,屬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可以經過協商,如果當事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經濟條件,對孩子成長有利,依法進行判決。
如果雙方只是沒有結婚證 而其他條件都符合結婚所限定的條件 那么雙方即屬于事實婚姻,同樣屬于婚姻關系,至于孩子的歸屬問題,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條件判定,,你們并不存在法律所保護的婚姻關系,僅屬于同居關系。孩子屬于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同樣的權利,至于撫養權,雙方達成協議便可,協商不成可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
一、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直接分開就可以了;
二、如果對撫養關系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綜上所述,沒結婚證小孩想分小孩算的 ,沒有結婚證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對于兩周歲以下孩子,一般隨母生活,如果女方確實沒有能力撫養,可以跟誰父親,兩周歲以上孩子,可以跟誰父親生活,10周歲以上孩子,應當征求孩子意見,決定跟誰生活。
2020最新孩子撫養權協議書范本
母親怎么爭取孩子撫養權
2020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掛名股東如何規避風險
2020-12-12網簽合同和購房合同一樣嗎
2020-11-12治安強制措施有哪些
2020-12-01長期租房戶可否申請廉租房
2020-12-21分手見面禮要退還嗎
2021-01-22欠款律師函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07責任免除是對誰承擔責任的限制
2020-12-31交通事故保險如何索賠
2020-12-29婚前財產公證
2021-02-15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處理
2021-02-20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方法是什么
2021-02-28集資房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31哪些項目不屬于工資構成部分
2020-12-25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020-12-31人壽保險公司的責任是什么,人壽保險合同有哪些內容
2020-12-13出口運輸保險怎樣安全省費
2021-01-27人身保險理賠款如何入賬
2021-01-26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
2021-01-31公眾責任保險理賠時需要提供什么
2021-02-07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