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感情破裂對幼小的孩子的心靈往往會造成一定的陰影的,而且現實也證明,有很多單親家庭當中成長出來的小孩就極度的缺乏安全感。實際,有些人離婚以后自己一個人也完全就能夠承擔得起孩子的整個成長所需費用的,所以唯一的請求就是只要孩子不需要對方承擔任何的撫養費,那么,只要孩子不要撫養費是否可以?
一、只要孩子不要撫養費是否可以?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給付的問題上,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實際上是可以的,但有條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無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此時強迫父母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則從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通的。
二、哪些情況下不用支付子女撫養費?
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是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體現。不用支付子女撫養費主要是特殊情況下減免所致。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兩種:
(1)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愿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2)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但減免是有條件的,一旦被減免方情況好轉,有能力給予撫養費時,應依照原定數額給付。
需要說明的是,免除撫育費,只是就撫養費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義務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減免撫養費為由,限制或剝奪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權利。
三、子女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
父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3、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對于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于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在民事糾紛當中,我國的人民法庭是首先要尊重當事人自己的訴訟請求的,只要該訴訟請求沒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即可,這種只要孩子不要撫養費的都是因為當事人自己一個人的收入可以照顧好孩子的,所以會受到我國法律支持。
2020年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撫養費給付期限是多久
最新規定:支付子女撫養費標準
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到多少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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