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有一些農村地區,其實男女青年在結婚的時候就辦了結婚儀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結婚的時候,根本都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紀。結婚的時候沒有領結婚證,自然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說白了也就是分開。如果有小孩的話,確切的來說屬于未婚生子,但是當事人在分開的時候,估計考慮的一個問題也是沒結婚證分開小孩誰最有撫養權?
沒結婚證分開小孩誰最有撫養權?
一、孩子還未出世就分手的
對于孩子還未出生的情況,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關系那么雙方自己分開就行了,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撫養權。由于孩子是跟隨女方出生且訴訟之前大多數也是跟隨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訴訟中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滿兩周歲分手的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會判給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不滿十周歲分手的
對兩周歲以上未滿十周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子女在十周歲以上分手的
對未成年子女滿十周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是由子女自己決定跟誰一起生活。
因為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父親和母親擁有平等的權利。父母雙方沒有領結婚證屬于無效婚姻,但是孩子的相關利益在處理的時候和正常的婚生子女是一樣的。所以像這種無效婚姻當中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也是要結合孩子的實際情況,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參考的,如果雙方不能夠友好協商,那就打官司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吧。
2020結婚登記都需要什么手續
結婚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倒閉孕婦賠償標準
2020-11-14什么是律師風險代理,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2020-11-15拆遷款支票拿到怎么給錢
2021-02-20各省市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是多少
2020-11-19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1-03-14股權出質可以辦理股東變更嗎
2021-03-19買的新車卻辦過保險,4s店是否構成欺詐
2020-12-02消費者購物時被電擊傷,商場是否擔責
2020-12-24青州律師土地糾紛怎么處理
2021-02-24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
2021-01-02盜取他人個人信息什么罪
2020-11-26如何計算經濟補償
2021-03-20企業單方變崗調薪的行為應該如何認識
2021-01-24保險合同的解除權如何體現
2021-03-08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合同條款
2020-11-11保險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2021-02-20交通事故中從車上摔下的是否屬于交強險中規定的第三者
2021-01-07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2021-01-26保險公司全險賠償范圍
2020-12-18交保險存錢寬限期限是多久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