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不會因為夫妻結束婚姻關系而消滅,此時孩子的撫養權歸父親或母親一方,而另一方則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那么父母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不支付撫養費的是否有效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0條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于“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于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但實踐中由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響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此外,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是怎么計算的?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根據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臺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同時法規還規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對于孩子的撫養費,你最多可以每月拿到240元(1200*20%),最少可以拿到360元(1200*30%)。對于獎金的問題,由于其是一個不太確定的對象,法院判決時也不好掌握,一般情況下不會考慮這一部分。當然,按照現在個人所得稅的收取來看,年終獎金一般計入當月的個人收入,如果你們按比例約定由前夫支付撫養費的話,那么年末的撫養費理所當然會被平時的多。
最后,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所以,你如果想要求前夫增加撫養費,則須以子女的名義另行起訴他,要求法院增加撫養費。
根據上述解答,我們知道實踐中父母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在離婚協議里面約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同時也不用支付撫養費,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日后撫養子女一方經濟情況發生改變的話,則還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子女的撫養費可以每年要求增加嗎?
?婚姻法中對子女撫養費的規定有哪些
?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減免子女撫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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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簡介 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是由郭金貴律師于2014年1月創辦成立的個人律師事務所,郭金貴律師個性沉穩,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律師團隊均為實干敬業、業務精通的資深律師,都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實戰能力。辦公場所位于紅崗區中心村紅崗法院對面綜合樓。 律所成立以來,成功代理承辦了多起高端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重特大刑事辯護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并同時為多家公司、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在常年的辦案實踐中積累了豐富辦案經驗。對每一起客戶委托的法律事務,無論項目金額大小,都會用心、細心、全心地去分析、去研究,精心研究具有建設性、可操作性的爭議、糾紛預防方案,設計制定最適合客戶的訴訟爭議解決方案或辦案方略,從而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是當事人維權最值得信賴的律師事務所。本所擅長代理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公司綜合類業務、企業法律顧問、工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和刑事辯護等案件。在執行案件風險代理和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 我們秉承團隊合作,精誠團結的工作模式,對于接受委托的項目和案件我們將組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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