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案件中,除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就是子女的撫養權最受爭議,許多人甚至因此對簿公堂。在法律規定中,對子女撫養權的的歸屬也有一套標準。那么,離婚子女撫養怎樣判決?365律師為您解答。
一、判決標準
1、離婚時子女撫養權 方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就判給哪方。
2、雙方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先照顧女方,但是孩子能夠獨自發表意見的,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
3、孩子如果十歲以上還是要遵循他本人的意見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本文介紹了在離婚時法律對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判定標準,通常會遵循孩子意愿以及雙方的經濟實力、家庭環境等更有利的一方。在案件中,應先向專業法律機構進行咨詢,律霸可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服務。
爭取子女撫養權時應該如何取證
????離異后,子女撫養權歸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 ??撫養權與監護權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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