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后,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最后,孩子監護權變更申請只能通過法院進行。現實生活中,孩子監護權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而相關法律并沒有是否明確的規定。所以,如果在離婚后想變更孩子監護權,除了現有監護人存在客觀無法履行監護義務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現有監護人對孩子成長不利證據的工作,這是獲得孩子監護權變更訴訟的關鍵。
? 變更孩子的監護權的法律程序?
? 監護權變更協議怎么寫?
? 什么是監護權,監護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呢
2020-11-25衛生行政執法的依據包括什么
2020-12-26涉外離婚必須去中院起訴嗎
2020-12-14尋釁滋事持械輕微傷能立案嗎
2020-12-09信用卡逾期被起訴流程
2021-01-09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2021-03-09男方房屋贈與協議書怎么寫
2020-12-16贍養糾紛調解技巧有哪些
2020-12-24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標準
2021-02-21一個月未還款賣方能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嗎
2021-02-24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15保密協議沒有保密費合法嗎
2021-01-18新《集體合同規定》注重對女職工特殊保護
2020-12-10用人單位能否擅自調崗并降薪
2020-11-30意外險包括火災嗎
2020-12-21簽發保險單時被保險人已死亡還能賠償嗎
2021-01-03人身事故的保險責任和免除責任分別的概念
2021-01-08違反保險法關于保險業務規則有哪些
2020-12-02購買保險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0-12-08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及相關法律規定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