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財產分割怎么收費
婚后財產公證,費用是多少也是不少朋友擔心的問題。因為,未辦理過公證的就會以為公證費用特別的高,實則不然。那么婚后財產公證費用是多少,如何計算呢?婚后財產公證的費用由于各地市的規定不一,費用多少,如何計算也沒有明確的答案。婚后財產公證具體的費用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證處,不過費用一般也不會很高,大概在200到400之間。
二、婚后財產分割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違法影響政審嗎
2021-03-16營業執照地址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2021-03-07申請著名商標的條件如何規定
2020-12-24個人反擔保保證函
2021-03-21對強制執行費用不服的如何確定管轄
2021-03-15怎樣補辦單位解除合同
2020-11-07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由哪一個部門負責發出的
2020-11-22合同糾紛是否能提起侵權之訴
2021-02-03房地產開發流程(詳細)
2021-01-31臨時工簽勞動合同后違約該怎么處理
2021-03-10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不受限制的特殊情況
2021-03-02勞動合同和退休返聘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0-11-22勞動關系轉移申請書
2020-11-18勞務派遣是什么意思
2020-12-08勞動調解書有強制力嗎
2021-03-07綜合意外險包括哪些
2020-12-04人身保險的險種具體是指什么
2021-01-06推進人身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
2021-03-15失業保險基金額用途有哪些
2021-03-20車禍人傷保險賠償流程是什么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