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詐騙的彩禮怎么證明?
可以是錄音攝像和自己的信息都可以證明。
通過虛假婚姻的方式騙取結婚彩禮的行為本身屬于一種詐騙行為,嚴重侵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但并一定構成犯罪。如果給了彩禮沒結婚,結婚沒同居的,可以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法院要求退還彩禮。如果一方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可以構成詐騙罪,立案標準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
二、相關法律知識
《婚姻法》第十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而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這是明確規(guī)定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欺詐婚姻不屬于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
(二)、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彩禮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三、婚姻詐騙的司法實踐方面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夫妻或近親屬間的故意傷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處理上考慮雙方的特殊關系,與在社會上作案予以區(qū)別對待。婚姻關系并非是免責條件,如果因為有婚姻關系,就把詐騙犯罪的主體要求為非婚姻關系的雙方主體,顯然違背了刑法關于詐騙罪為一般主體的規(guī)定。
準確把握處理以婚姻騙財?shù)陌讣瑓^(qū)別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詐騙犯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和判斷:
第一,從犯罪故意產(chǎn)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shù)脑p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chǎn)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財?shù)姆缸锕室馐钦J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第二,在客觀行為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zhì)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從騙取的財產(chǎn)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chǎn)是一方婚前財產(chǎn)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chǎn),并非屬于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
第四,案發(fā)后,參考被害人的態(tài)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綜合上面所說的,婚姻是屬于男女雙方平等的,但一旦有一方違反了婚姻而實施了詐騙那么必定就會接受到相應的處罰,但前提是當事人也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jù)來證明,這樣法院才能進行受理自己的要求,從而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婚姻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婚姻詐騙間接證據(jù)有哪些
如何防范婚姻詐騙?怎樣才能遠離婚姻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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