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出臺,讓人們最關注的并不是在婚姻家庭之間的問題,而是房產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的區別。婚前房產證的加名從法律意義上來看,是在領結婚證之前的加名,也就是婚前財產要求增加姓名,而婚后加名是指在領取結婚證之后對房產證的加名,二者差距很大。新婚姻法 加名字的規定使得婚前與婚后的房產加名變得差距更大。
一、沒有新《婚姻法》出臺,房產婚前加名與婚后加名的區別,也與《婚姻法》無關。
但在現實生活中,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的并不鮮見,且同為婚前房產,同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與婚后加名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婚前房產證加名里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結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為房子的共有人。此時由于雙方不存在婚姻關系,加名應視同贈與,需要走贈與(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較多金額的稅費。
而婚后加名則不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 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 的規定,不需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婚后房產證加名遠比婚前房產證加名經濟實惠得多。 ?
新的婚姻法出臺以后,人們更多的在乎的是房產應該是婚前加名,還是婚后加名,因為這是關乎到房產未來歸屬的問題,大部分的家庭都會選擇在婚后,將另一半的名字加到自己家的房產證后面,這樣也標志著成為一個家庭,但是新婚姻法 加名字的要求使得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字對以后房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變小,也就是無論是婚前加名還是婚后加名,都是一種房產共分的方式了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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