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仲裁案件是否有訴訟時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仲裁的,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是有時效限制的,仲裁時效適用民事訴訟時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七十四條?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不得實施強制拆遷的情形
1、未經裁決,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2、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提供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
4、此外,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房屋內物品進行公證。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仲裁的,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是有時效限制的,仲裁時效適用民事訴訟時效的規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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