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開庭怎么陳述
尊敬的仲裁員:
針對本次勞動爭議申請人作如下陳述,申請人于2009年12月21日入職被申請人處,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最后一次勞動合同于2015年10月到期,勞動合同約定的職務為售后服務。2014年9月被申請人另行注冊了一個公司,2014年10月開始被申請人開始要求被申請人處的所有員工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提是必須先與被申請人終止勞動關系,放棄工齡補償。對此申請人提出強烈抗議,但被申請人依然堅持要求申請人必須放棄工齡(放棄經濟補償金)并簽訂新勞動合同的主張,申請人要求在新勞動合同上注明延續工齡條款被被申請人直接否認,被申請人為逼迫申請人讓步于2015年1月23日直接要求申請人做工作交接,開始不安排申請人工作,導致申請人從2015年1月23日以后天天正常上下班卻沒有工作崗位安排的事實,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給予安排工作,被申請人又以要求簽訂終止勞動關系,放棄經濟補償金,放棄工齡簽訂新勞動合同為條件。更為可恨的是申請人一直正常上下班,但是2015年1月份的工資卻被被申請人違法克扣了550元,2014年的年終獎也被克扣了3600元。在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恢復工作崗位無效的情況下原勞動合同已經因被申請人的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履行。申請人于2015年2月9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克扣的工資及年終獎金,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我們進行仲裁的雙方就要清楚在開庭時的陳述,這對于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一定的幫助,大家可以根據本文的內容介紹來進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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