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商事仲裁怎么辦
1.?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3.?《仲裁法》第五十九條?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4?《仲裁法》第六十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5.?《仲裁法》第六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我們對仲裁裁決表示不服的話,這個時候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否則是無法保證自身權利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東會決議需要多少股東通過
2021-03-17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06房屋拆遷公告
2020-12-18涉外婚姻證書認證程序是什么
2020-12-13反擔保協議
2021-02-10丈夫意外身亡公婆捏著賠償款不放
2021-02-02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受哪些限制
2021-03-21新三板是什么,如何購買新三板股票
2020-12-09消除不良逾期記錄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3反擔保合同必須三方簽字嗎
2021-03-12裝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業主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23民間房產抵押借貸流程
2021-01-03購房新政策二套房契稅相關規定
2021-02-21工會委員能否無故解除合同
2021-02-14調崗多久后可解除勞動合同
2021-03-042020農業保險一畝地交多少錢
2021-01-30家用車擅改運營,保險公司是否能拒賠
2020-12-21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的義務是什么
2020-11-21人身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09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三)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