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上訴法院要多久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這是仲裁的時間,一般是2個月左右就能拿到裁決結果。
拿到仲裁結果后,如果雙方都沒有異議,案件即終結。
如果有一方不服,可能需要起訴到一審法院,這大概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仍不服上訴到中院,可能還需要2個月時間。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
根據《勞動法》82條的有關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當受理。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訴人的情況;申訴請求和事實根據;委托代理人的資格及代理權限;申斥日期等。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受理之后會在45天內結束,但是如果案件比較復雜也可以延期,但是最長不能夠超過15天,所以一般會在兩個月左右就可以拿到裁決結果。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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