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指的是誰
所謂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是指與他人之間的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利害關系,因而參加到他人之間正在進行的仲裁或訴訟中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效力的確定問題。根據勞動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進入訴訟的前置程序,如果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依法起訴到人民法院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勞動爭議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雖然勞動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質,但只依據民事訴訟“不告不理”的原則,人民法院只可以對當事人就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部分事項不服而提出的請求進行審理,而不能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全面審理。
如何確定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資格
確定第三人資格,應看以下要件:
(一)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時間,必須是在他人之間的仲裁或訴訟活動已經開始,但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尚未作出終局裁判之前
(二)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活動的依據,必須是與本案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三)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活動的目的,必須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的勞動權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義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第三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可由第三人自己申請參加,也可由爭議各方申請追加,也可由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追加。第三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對于提交糾紛處理效率,有效保護第三人及爭議各方的合法權益都很必要。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指的是什么人”問題進行的解答,所謂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是指與他人之間的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利害關系,參與到勞動爭議仲裁的案外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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