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城市:欽州律師? 集安市律師? 林西縣律師? 太仆寺旗律師? 八道江區律師? 翁牛特旗律師??巴林左旗律師? 巴林右旗律師
你知道分居證明該怎么寫嗎?很多時候,夫妻提供的分居證明都是在分居之前雙方簽字的分居協議書。因此,如果要求提供分居證明的話,其實也是可以提供分居協議書的。下面律霸小編就帶來分居證明模板一份,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分居證明模板
分居證明范本
協議人(男方):姓名XXX、年齡XX、民族XX、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
協議人(女方):姓名XXX、年齡XX、民族XX、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
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XX年XX月XX日生育子女XX。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與XX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XX。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XX六、 另一方XX給付撫養費XX元/月。給付方式:XX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XX次探望權。在每個月XX,時間為XX。探望地點為XX。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XXX
協議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如何證明夫妻已分居
1、分床不分房,法院難認定是分居
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飯。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并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3、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4、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
經常遇到有人咨詢說分居兩年后,婚姻關系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在有些國家有夫妻別居制度,比如法國和英國,別居方式有協議別居和法院判決別居兩種方式,別居期間雙方約定對子女財產等的處分方式,如阿根廷法律不允許離婚,因此夫妻只能長期分居。但是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系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我們國家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去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和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雖然,夫妻分居并不一定就會離婚,但在分居之前最好還是簽訂一份分居協議,這樣才能對自身利益有一個保障。要是日后不幸離婚的話,那么就按照分居證明當中的約定來處理彼此的問題。以上就是律霸小編帶來的最新分居證明模板,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分居半年自動離婚嗎,分居離婚有哪些條件
分居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分居兩年能自動離婚嗎? ?
分居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2020-12-11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省還是市制定
2020-11-23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定義
2021-03-02法院起訴前調解流程
2021-03-01非婚生子女的準生證如何辦理,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
2021-01-1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為多久,結算條件又是怎樣的
2021-01-10合同未履行多長時間可以確認無效
2021-03-10遭受家暴如何取證維權
2021-02-22父母把拆遷安置房贈予兒子怎么做
2021-01-30固定期限合同履行中辭職怎么辦
2021-01-142020如何確認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有什么特征
2021-03-13怎么界定是否為勞動關系
2021-01-09投保人主的需明消費存在什么問你題呢
2021-01-05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
2020-11-19建筑落工程保險的特征
2021-01-28海洋運輸貨物有幾種保險
2020-12-08財產保險理賠時受三個限額限制
2021-02-16學生意外保險理賠流程
2021-03-11承運人無單放貨,正本提單持有人如何索賠?
2020-11-24電子保單好不好呢
2021-02-08